
日本高等法院金泽分院近日就当地居民提出的停止关西电力公司老旧核电站运行的禁令申请作出裁决,驳回了居民的诉求。此次涉及的是福井县的美滨核电站3号机组以及高滨核电站1号至4号机组。
居民方认为,这些核电站的安全措施存在不足,可能对周边居民构成潜在威胁。然而,在审理过程中,名古屋高等法院金泽分院主审法官小野和明明确表示,居民的诉求主要基于“核电站的抽象风险”,并未提供具体证据表明这些核电站对居民的个人利益构成了任何具体威胁。
针对居民提出的反应堆假定地震震动幅度偏低的论点,小野法官也进行了详细回应。他指出,假定地震震动幅度低于日本过去观测到的实际震动幅度是合理的,且设定假定震动幅度的方法“并非不合理”。